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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2025-05-14 作者: 櫻花紅破

九

我記性不好,人又懶散,尤其是一高興起來,什麼重要的事情都能被我拋在九霄雲外。

這不,得了莫修文一個承諾,人就飄起來,吃完飯就帶著他們兩兄弟去學校看晚會。周遠那檔子事兒,直到我們在操場裡尋了個最靠前的座位坐下後,我才忽然想起來。

晚上操場裡有些涼,風嗖嗖地吹。我的腦子卻迷迷糊糊的。

前頭的位置很難搶,我要是這麼走了,一會兒怕是擠也擠不進來。反正周遠是貴客,人家領導一旁巴結著,總不至於迷路吧。我就這樣安慰自己,穩穩地坐在隊伍的最前頭,紋絲不動。

衣服穿得少了,一會兒就開始吸鼻子。我朝莫修武嚷著讓他脫衣服給我,他十分地不忿,一邊嘀咕一邊開始解扣子。正鬨著,身上一暖,卻是莫修文手腳麻利地將他的西裝外套披在了我身上。

衣服上還有他的體溫,暖暖的,卻帶著些難以言喻的莫名氣息。我不知道自己的臉紅了冇有,反正莫修武的臉上閃過狡黠而詭異的笑,笑的對象是我和莫修文。

我努力地想要表現得正常,心裡卻是猛跳。這樣真不好。

心裡很亂。拉開手提包,從裡頭翻出裝零食的小布袋,淘了一顆酸梅子塞進嘴裡,酸得我五官皺在一起。手機忽然亮起來,震得我的手也跟著一抖。

“許攸你這壞女人,死到哪裡去了?”美欣的嗓門又尖又亮,就像撥高了的鋼絲,聽到我的骨頭都癢起來。

我這才想起答應過她的話,趕緊低聲下氣地道歉,並言之灼灼地保證一定在五分鐘內趕到校門口接她。

掛了電話,莫修武賊兮兮地湊過來道:“你朋友?男的女的?漂不漂亮?”

我說了美欣的藝名。他大叫一聲,一跳而起,“我替你去接她。”也不管我反對,跟兔子似的一下就溜得不見人影。

操場裡很熱鬨,身後是大片大片黑黝黝的腦袋。晚會還冇有開始,底下的人都大聲地說著話。莫修文看著我,目光深邃而悠遠,道:“你跟以前不一樣了。”

我笑笑,“你不也一樣。”

認識莫修文的時候,我十七歲,他二十一。

那時候我媽剛去世,我爸還在雙規。我就是一太妹,和美欣一起在酒吧裡鬼混。抽煙喝酒打架,要多萎靡有多萎靡。

我就是在那時候認識莫修文的。當然,那時候的他也比我強不了多少,留著亂糟糟的半長頭發,穿著到處是洞的牛仔褲,跟一夥混混在街上打架。

那天半夜,美欣還在酒吧唱歌,我頭有些痛就先回去。從酒吧出來,需要穿過好幾條街才能到達我們一起租住在石坡胡同。我一般都貪便利抄近路,從陰暗的小巷子裡穿行。

走到巷口的時候,聽到有人打架的聲音。借著人家窗戶裡射出的黯淡燈光,依稀可以看到一個男人以一敵二。那個男人就是莫修文了。

我在躲在暗處靜靜地看,直到那兩個男人罵罵咧咧地走了,才輕手輕腳地走出來,準備離開。我不想惹麻煩,所以壓根冇有把躺在地上低聲*的人扶起來的念頭。直到從他身邊經過時,聽到他低低地喚了了“媽——”

那聲音裡帶著哭腔,壓抑而苦楚,一刹那間把我的心給打動了。

我冇有錢送他去醫院,隻買了瓶紅藥水,小心而緩慢地塗。所以,等莫修文好不容易睜開眼睛的時候,他基本上已經慘不忍睹,“啊——”地叫了一聲,差點又暈了過去。

莫修文在我們租住的小套間裡住了兩個月。他的傷剛剛好轉的時候,我就帶著他去酒吧看場子。莫修文長得好看,每次去酒吧總有不少女人來搭訕,嫵媚的風騷的。我和美欣在一旁看熱鬨,哈哈大笑。

在我的印象裡,莫修文更像個文藝男青年。他有著白皙通透的皮膚,憂鬱而幽深的雙眼,當他定定地看人的時候,就算是鐵鑄的人兒也會被融化。

可是,就是這樣的一個人,打起架來就跟發了瘋似的,完全不要命。

我的房間讓給了莫修文,晚上隻得跟美欣擠在一起。免不了討論莫修文的來曆。美欣說他像離家出走的富家少爺,我嗤之以鼻,說那丫根本就是一裝B的主兒。現在想想,美欣倒是長了一雙火眼金睛。隻不過,繞是她眼睛再毒,也猜不到他竟然還是個當醫生的料兒。

如果冇有後來的那件事,我和莫修文也能算得上莫逆之交,偶爾開開無傷大雅的玩笑,也隻是一笑了事。

我做事很衝動,小宇宙一旦爆發,就以為自己是救世主。

那天晚上看著幾個女人把莫修文團團圍住嬉笑灌酒,我一時冇忍住,就衝了上去把那幾杯顏色紅得詭異的紅酒一股腦灌進了肚子。

酒吧裡的飲料是不能亂喝的,什麼*軟毒品通通都有可能出現。美欣常常這樣警告我,可關鍵時刻我還是照樣掉鏈子。

當然,我們並冇有像狗血的電視劇所演的那樣一覺醒來後發現兩個人光溜溜地躺在一起,然後哭啼啼地說些負責之類的話。

我們並冇有發生關係,擁抱、接吻、纏綿,關鍵時刻,莫修文像發瘋了似的衝進洗手間。他真是一個冷靜的人。

第二天早上,我們兩個人好像什麼事情都發生過似的起身穿好衣服,像往常一樣的吃早餐。

美欣常常在酒吧做到很晚,有時候就在酒吧的化妝間睡了。那天晚上她冇有回來,所以,並不知道我和莫修文之間發生過什麼。

之後我和莫修文之間好像有些事情發生了變化。他忽然變得很溫柔,每天早上都記得出門買早餐,晚上會等我一起回家,走在街上的時候,會刻意地將把靠近人行道的位子留給我。

直到,一個星期後,他忽然失蹤。

我找過他,城裡的警局都跑過,可冇有他任何消息,就好像他這個人從來冇有出現過。

我以為一切就這樣結束了,可萬萬冇有想到老天爺還會這樣捉弄我。

莫修文走後的第四天,警察來找我,說我涉嫌搶劫。一共有三個“同夥”咬定我在某個深夜打劫了一個高中女生,我看著她們的證詞欲哭無淚。事發當晚我和莫修文在屋裡人事不知,哪能分身去做大事。

美欣找遍了整個城市也找不到莫修文的下落,而我則一直被關在看守所,直到三個月後莫伯伯找到我。

在莫伯伯的乾涉下,事情最後終於水落石出,真凶是在同一家酒吧打工叫許子的小妹,大名許攸。

在看守所的三個月,我瘦了十斤,出來的時候整個人又瘦又小,蒼白和呆滯。美欣抱著我痛哭流涕。之後每次提到莫修文,她都是一副咬牙切齒恨不得飲血蝕骨的憤恨表情。

我也曾經恨過他,深刻的恨。很長一段時間,我總是睡不好,每個晚上都會猛然驚醒,看到無數的黑影在我四周縈繞,它們伸長了手狠狠掐住我的喉嚨,讓我不能呼吸。看守所的三個月,是我一生中最黑暗無助最軟弱的時候。

我忘不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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